四号线及大兴线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四号线及大兴线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四号线:政府投资、大兴线: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进站乘客及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在车辆段、停车场实施人员出入登记、区域巡控等治安防范措施。为此,需在运营车站配置安检人员,在车站及场(段)区域配置保安人员。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01标段:四号线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02标段:大兴线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1.3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01标段:231,363,065.81元(3年)
02标段:94,665,600.00元(3年)
1.4 服务周期:
01标段:自2026年11月21日至2029年11月20日(3年);
02标段:自2026年11月21日至2029年11月20日(3年)。
1.5 招标内容:
01标段:安检服务、车站保安服务、场(段)保安服务、票务配送服务和同城快递物品安检及押运;
02标段:安检服务、车站保安服务、场(段)保安服务、票务配送服务。
1.6 服务人员数量:
01标段:保安员106人,其中车站保安员15人、场(段)保安员91人;安检员1421人(常态配置1321名,重点时期将根据政府相关要求,启用北京南站安检点,增加安检员100名);
02标段:保安员36人,其中车站保安员6人,场(段)保安员30人;安检员547人。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持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须包括: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投标人需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业绩要求:
01标段(四号线):投标人须有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单个的安检服务项目,合约人数不少于1000人或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4800万元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02标段(大兴线):投标人须有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单个的安检服务项目,合约人数不少于500人或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
①合同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关键信息页。②所提供业绩在网站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链接及网页截图。如不具备第②项资料,需提供任意一笔款项的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支票复印件或银行流水截图或电汇凭证截图或发票)或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结算报告或最终验收证书)。
2.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2.5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但被评估为不合格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将有可能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2.6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 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因单位责任造成死亡/重伤事故;未收到政府停业整顿通知。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招标文件售价:
3.1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每标段1000元人民币。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0 月 01 日09时00分至2026年 10 月 1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一层大厅,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至少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01标段:2026年 10 月 29 日09时30分;02标段:2026年 10 月 29 日10时00分。
地点统一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2层会议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恕不接收。
8. 特殊说明
8.1投标人可同时就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8.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或未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9. 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官网(www.mtr.bj.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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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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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地铁四号线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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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10-8864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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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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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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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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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7710615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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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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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bjyiqunzixun@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