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号线、大兴线广告灯箱光源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十四号线、大兴线广告灯箱光源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C2619021
3.项目概况:
北京地铁14号线于2013年5月、2014年12月、2015年12月、2021年12月开通西段、东段、中段、剩余段。北京地铁大兴线于2010年12月30日开通。
上述两条线路的广告灯箱光源系统已使用多年,灯管光衰减严重,造成灯箱光线昏暗,影响车站整体环境,灯箱所使用的荧光灯管,存在能耗高、寿命短、污染环境等问题,目前LED光源技术已成熟可靠,具备节能环保、寿命长、稳定性强等优点,改造使用LED光源可积极响应北京市“十四五”绿色交通规划,减少公共设施碳排放。
4.招标范围:
北京地铁十四号线正线33个站,各站站厅、通道、站线范围内共计1581台12封广告灯箱、5台超大灯箱的光源及附件(配套线缆、画框、支撑杆等)的改造工作。
北京地铁大兴线11座车站各站站厅、通道、站线范围内的灯箱,预估改造12封灯箱数量为478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内容的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包装、运杂、装卸、送电、专用工具、验收手续、各种税费、一切保险、安全措施费,售后服务、培训、质保期内维修、保养、服务费,合同规定的或潜在的所有风险活动、责任义务等交钥匙工程。
5.招标控制价:790.2万元(其中14号线607.5万元,大兴线182.7万元)。
6.工期:
北京地铁14号线:合同签订后计划用时12个月完成14号线广告灯箱光源改造项目的所有改造内容;
北京地铁大兴线:合同签订后计划用时6个月完成大兴线广告灯箱光源改造项目的所有改造内容。
7.项目地点:北京地铁14号线和大兴线各站点、区间、通道等。
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项目需求和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验收规范要求。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以及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为LED灯制造商;
(2)申请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的企业施工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本),需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身份证、学历证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请人拟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本)。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须提供低压电工作业持证人员不少于4人及高处作业证持证人员不少于2人或低压电工作业持证人员不少于6人,需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近5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轨道交通行业机电改造或安装业绩和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广告灯箱LED光源供货业绩,提供能够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等关键内容,如合同关键内容无法体现相应内容,可附加提供清单、图纸等或5年内的竣工资料等作为证明资料。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上述要求业绩均被认可)。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轨道交通行业机电设备改造或安装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不少于3年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负责人简历,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人员履历或用户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任职情况等),需包含不少于3年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承诺及近一年内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3)申请人拟派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机电设备改造或安装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人员履历或用户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任职情况等),需包含近一年内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5.财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资格预审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其他要求:
7.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各方公章),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分工,本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进行委派;
7.2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请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4如申请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但被评估为不合格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7.5申请人近三年未发生因单位责任造成死亡/重伤事故,且未发生因单位责任造成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6年3月27日17:00:00(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6年4月3日17:00:00(北京时间)
3.凡有意参加潜在投标人,请于文件发售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详见特别告知)。申请人首先须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传资料进行注册账号,待审批通过注册成功后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支付标书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即视为购买成功。
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书款增值税电子发票登录平台账号自行下载。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评审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北京时间14:00:0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二层会议室203(南)。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递交。
4.开标时间:2026年4月10日北京时间14:00:00。
5.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二层会议室203(南)。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开发布的网站有:“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京港地铁官网(https://www.mtr.bj.cn/category/business/tender-and-supplier-guidelines/tender-invitations)”。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正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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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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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地铁四号线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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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崔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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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10-8864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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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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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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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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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李宜房、赵寒雪、齐超越、邓嘉莹、蒋雪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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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10-62108271/010-61954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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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liyifang@cntcitc.com.cn |
九、特别告知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售标方式,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凡有意参加潜在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详见特别告知)。申请人首先须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传资料进行注册账号,待审批通过注册成功后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支付标书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即视为购买成功。(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175进行咨询)
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